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暑期青少年預防犯罪法治宣導書法比賽簡章
一、目的:
為鼓勵青少年加入反貪倡廉、強化反毒宣導及積極灌輸青少年「預防
犯罪,人人有責」之觀念,以培養青少年守法精神,建立安寧祥和社會。
二、指導單位:
法務部
三、主辦單位: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
四、協辦單位:
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臺北分會
社團法人臺北市觀護志工協進會
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北分會
五、參加對象:
凡就讀本署轄區(台北市中山區、大安區、松山區、信義區、中正
區、萬華區及文山區;台北縣新店市、石碇鄉、深坑鄉、坪林鄉及
烏來鄉)各高中職、國中及國小學生均可參加。
六、比賽組別:
(一)國小中年級組(3、4年級)
(二)國小高年級組(5、6年級)
(三)國中組
(四)高中職組
七、比賽方式:
(一)第一階段:初賽:採徵件評選方式,每人以參加一組為限;書
法作品送件,自即日起至7月18日止,以郵戳為憑,逾時恕不
受理。
1.集體報名:由學校擇優統一選送。
2.個別報名:由學生自由送件報名。
3.作品主題(未針對主題或重複送件之作品不予評審)
(1)反貪倡廉。
(2)徹底根絕毒品氾濫,維護青少年身心健康。
(3)宣導「預防犯罪,人人有責」觀念,培養青少年守法精神。
(4)作品規格國中組以下各組以4開(70cm x35cm,書寫20~28
字)、高中職組以對開(135cm x35cm,書寫40~56字)手
工宣紙直式書寫,由右至左,字體不拘,但須落款(應包
括學校、年級和姓名),不用裱褙,背後右下角須浮貼報
名表,郵寄至臺北市博愛路131號
,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
政風室陳金河主任收,聯絡電話:23614618或0922432911,
送件信封上請註明「預防犯罪書法比賽」字樣。
(5)初賽參賽作品,須為本人作品,不得有臨摹或由他人代筆,若
有違反一經查證,取消參賽資格。
(二)第二階段:決賽:現場比賽
97年8月2日(星期六)上午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5樓會
議室(台北市博愛路131號5樓
)。
1.參加比賽人員:由初賽作品中每組擇優錄取通知參加現場決賽。
2.時間:97年8月2日上午0830~0850報到,0900~1030比賽。
3.作品格式:與初賽時相同,決賽題目當場抽籤決定。
八、評審及獎勵
(一)由承辦單位聘請名書法家數人擔任評審。
(二)凡佳作以上之得獎者均發給獎狀及獎勵學金,以資鼓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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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 別 |
第一名一人 |
第二名二人 |
第三名三人 |
優選 |
佳作 |
|
國小中年級組 |
3000 |
2000 |
1000 |
800 |
500 |
|
國小高年級組 |
3000 |
2000 |
1000 |
800 |
500 |
|
國 中 組 |
5000 |
3000 |
1500 |
1000 |
800 |
|
高 中 職 組 |
6000 |
4000 |
2000 |
1500 |
1000 |
九、頒獎:
決賽當天評審結束後隨即頒獎(未出席領獎者,視同放棄比賽資格,並放棄
獎金及獎狀)。
十、注意事項
(一)初賽及決賽作品均不退件,得獎作品及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並有
刊印展覽之權利,優勝作品擇期於本署或相關機關公開展覽。
(二)本簡章及比賽結果公布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網頁。
十一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。
十二、報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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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暑期青少年預防犯罪法治宣導書法比賽送件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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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 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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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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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日 |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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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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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 讀 學 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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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讀年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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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 訊 地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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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遞區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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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 絡 電 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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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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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註:字跡請寫端正,資料不齊者,由承辦單位視實際情況處理之。
參考資料:
1、台灣之光全民當,黑金貪瀆三振光。
2、全民反貪向前行,國家建設一定贏。
3、保送廉能上壘,三振貪瀆出局,共創優質政府紅不讓。
4、三振黑金!你也是台灣之光!
5、反貪反腐反浪費,為國為民為社會。
6、反貪反腐拒黑金,檢舉貪瀆得獎金。
7、提升國家競爭力,反貪爆料真容易。
8、不行賄,不收賄,大家都受惠!
9、反貪守廉好公僕,端正政風好政府。
10、一時貪污,一世玷污!
11、一念之貪,寢食難安。凡事不貪,隨遇而安。
12、反貪作伙行,全民一定贏!
13、誰貪瀆,勤打聽,快檢舉,拿獎金。
14、檢舉貪瀆,你我幸福。掃除黑金,大快人心。
15、反貪不分你我他,廉能政府靠大家!
16、檢舉不法活動,人人有責。
17、加強全民守法精神,根絕毒品氾濫。
18、珍惜生命,勇於拒絕毒品。
19、不良場所莫涉足,以免沾染到吸毒。
20、堅決反毒尊重愛,飛揚青春樂開懷。
21、一吸毒成千古恨,再回首已百病身。
22、人生美夢要珍惜,毒品有害速遠離。
23、守法是好國民的必要條件,也是國家進步的根源。
24、提倡社會善良風氣,以免誤蹈法網,後悔莫及。
25、養成守法觀念,有效防止犯罪發生。
Posted: June 8th, 2008 under 藝文活動.書畫比賽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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